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蓉闭幕******
中新网成都1月14日电 (岳依桐 王利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4日下午在成都闭幕。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王晓晖出席闭幕会。
在闭幕会前举行的选举会上,田向利当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钟勉、杜和平、尧斯丹、林书成、欧阳泽华、刘成鸣、杨丹、谢商华、刘旭光、许唯临当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李建勤当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秘书长。丁成明等163人当选为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闭幕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田向利表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广大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饱满的履职热情,认真审议讨论有关报告和文件,提出了很多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的真知灼见,彰显了广大委员心系大局、情牵民生的政治情怀,体现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作用,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蓬勃生机。
田向利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全省政协各级组织和广大委员要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总牵引,“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总抓手,“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总思路,深入开展“同心共建现代化四川”专项行动,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谋长远之举,以实际行动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的贡献率。要突出政协优势,准确把握性质定位,不断探索履职方式,始终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拓展以“有事来协商”为抓手的协商平台建设,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发挥更大作用。要牢记初心使命,铸牢“履职之魂”,提升“履职之能”,强化“履职之责”,在团结奋斗的新征程上彰显更大担当,向省委和全川人民交出一份优异的政协答卷。(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